中州大学2008年教职工健身操大赛
竞赛规程
为推动全校健身运动的开展,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身体素质,营造健康、向上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经校工会研究决定,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健身操大赛活动。现将大赛竞赛规程通知如下,望各工会小组按规程要求,及早做好准备,力争取得优异成绩。
一、主办单位: 校工会
二、报名、比赛时间地点:2008年4月10日前到工会办公室报名,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三、参加单位:各学院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各派一支代表队,机关总支不足30人的可与其他支部联合组成代表队,最多不超过两个工会小组联合报名。
四、比赛形式: 集体健身操、健美操、舞,广播操等,形式不限。
五、参赛要求及办法:
1、各队可报领队、教练各1名,运动员男女不限。
2、出场顺序赛前由组委会抽签决定;
3、成套动作时间:2分—2分30秒;
4、要求着装统一,整洁、美观、大方,女运动员头发不得遮住脸部,允许化淡妆,禁止戴首饰。
六、评比奖励办法:
1、比赛采取百分制,总分100分。参加人数分为30分,动作协调、整齐、美观大方为40分;整体技术难度(艺术性)为20分;整体精神风貌(上下场时间)为10分。
鼓励各单位以“重在参与”为目的,多派运动员参赛。运动员人数(以工会统计为准),按以下办法得分:参赛人数达到在编及合同制职工总数80%以上者不扣分,75%以上—80%以下者扣3分,70%以上—75%以下扣6分,70%以下扣10分,60%以下扣20分。
2、裁判组的组成:由裁判长1人、评委会由各参赛队选派一名裁判组成。
裁判长全面负责竞赛裁判工作,采取现场打分,本单位不打本单位的分,去掉两个最高分,去掉两个最低分,其它成绩汇总相加得出最后得分。
3、比赛根据报名情况录取前3-8名,设一、二、三等、优秀奖若干,
并给予奖励。
七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中州大学工会委员会
2008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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